
该男子仍然买了饼干,即使他知道他们已经到期并记录了整个过程。知道商人出售的有效饼干的人在整个视频中购买7.1元的饼干,然后抓住商人的1000元工资。法院的第一个例子否认了他的上诉,但随后提出上诉。二年级法院也这样做了,即使该人知道货架购买时的保质期在购买食品时已到期,购买量并没有超过生活方式消费的理性需求,并最终裁定该商人返回了7.1元的商品并支付了1,000元人民币。该男子的名字叫黄,住在重庆的南南地区。 2024年4月21日,他得知,出售的饼干在兰邦市(Langzhong City)过期,因此他花了7.1元来购买饼干袋,其中包括“ Benas奶酪鸡蛋卷”。以这种外部食物包装标记的制造日期为2023年9月1日,生存架为150天,到期购买它。在黄(Huang)出于这个原因将商人付款后,他指控交易员在法庭上,要求退还商品和1,000元人民币的补偿。法院的第一个例子发现,黄购买商品时,Huang记录了他整个手机流程的视频,目的是证明商人出售的饼干已过期,从而更容易提出高额索赔。此外,黄首次在法院首次提起类似的诉讼,所有人都要求商人购买价值一些人民币的赔偿金。许多人也是其他地方的类似行为,一些商人向黄支付了高薪。法院的第一个例子是,黄的行为不是消费者之一,而是在许多地方获得高价值主张,违反了忠诚和可信赖的原则,滥用权利和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危害。因此,法院的第一个例子决定商人将返回黄的支付7.1元并拒绝其他索赔。黄对第一名的判决不满意,并提出上诉。除了要求赔偿损失外,消费者还可能要求生产商或运营商的赔偿,这是食品安全法的第二个例子,是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损失的十倍或三倍的损失;如果额外补偿金额少于一千元人民币,则为一千元。在这种情况下,商人出售给黄的食物“伯纳斯奶酪鸡蛋卷”已经超过了保质期,应该确定商人出售食物,因为它知道它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。尽管黄知道案件涉及的食物到期,但购买的数量并不超过合理的寿命需求。因此,法院的第二个例子支持对黄诉诉讼的请求,并裁定付款商人黄7.1元,并支付了1,000元。